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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加大对文化产业扶持 文化外贸企业将受益

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加快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文化出口企业在财税、金融、创新方向等多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。昨日,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意见》含金量高,干货多,文化出口企业将普遍受益。今后,我省文化出口产业将驶入发展快车道。


  为企业省钱省时


  《意见》提出,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“营改增”试点范围,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。


  “按照国家的新政策,我们以后出口电影,不需要再缴纳17%的增值税了。”武汉玛雅动漫有限公司负责人陈薇说,2012年,公司制作的动漫电影《闯堂兔1》出口东南亚多个国家,出口金额近10万美元。但自营出口需按缴纳17%的增值税。为节省成本,公司委托了一家中介机构代理出口。今年,该公司制作的《闯堂兔2》即将上映,已有多个外商来洽谈购买。“以后增值税免了,我们可以自己出口,一年节省成本数万元。”


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部长余杉则认为,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给企业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。近5年,该公司每年图书版权输出到东南亚等国,获得的版税有数万美元。虽然享受“先征后退”的税收政策,但由于每笔业务金额都不大,办理退税要多个部门层层报批,耗时长工序复杂,最后公司无奈放弃退税。


  金融输血


  《意见》提出,从信贷、债券、保险、担保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积极发挥专业增信机构作用,为中小文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便利。


  武汉市动漫协会相关人士表示,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是典型的重投入、轻资产,制作初期无抵押物、无订单,急需金融机构“输血”。


  光谷动漫基地一家动漫企业回忆,4年前,公司制作一部动漫游戏时,急缺300万资金,但因无抵押物吃了多家银行的闭门羹。最后,家族亲戚抵押了几处商铺,才渡过了难关。


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表示,《意见》鼓励发行企业中期票据、集合票据、债券等,我省可大胆尝试,为中小文化企业可先行雪中送炭,缓解融资难。


  鼓励外资开发湖北文化市场


  《意见》称,鼓励和支持国有、民营、外资等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对外文化贸易业务,并享有同等待遇;支持科技与文化结合,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;支持文化企业积极利用国际先进技术,提升消化、吸收和再创新能力。


  我省是文化大省,但文化服务和产品出口规模却明显偏低。2013年,我省文化服务贸易(不含文化产品)进出口4600万美元,其中出口只有149万美元,出口企业仅20多家。


  业内人士称,与北京、上海、安徽等省市相比,我省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块头小、总量少、产品服务竞争力不强,急需各种鼓励扶持政策做大总“蛋糕”。


  “我省有很多文化产品和服务有待进一步开发,需要更多民营、国际资本进入。”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相关人士表示,鼓励外资进入湖北文化市场,不仅能为我省带来了先进的技术,还可以通过自身资源,把湖北文化产品、服务卖到全世界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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